赣州蓉江新区禁毒委员会2023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规模 50-100人 性质 私营企业 行业 IT/互联网 产品

该企业招聘其他职位

警务辅助人员

学历:不限  |   经验:不限
2023-07-14
职位联系人
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203办公室
职位描述
赣州蓉江新区禁毒委员会2023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赣州蓉江新区禁毒工作力量,提高工作的总体水平,推进禁毒工作的有效落实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,为按时保质完成这次招聘工作,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,均为编制外聘用人员,从事禁毒警务辅助性相关工作,与江西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。 二、招聘条件 (一)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 2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 3.具有奉献精神,个人素质高,组织纪律强; 4.十八周岁以上,三十五周岁以下; 5.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; 6.身体健康,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,无残疾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觉异常,无重度平跖足,无传染性疾病; 7.烈士遗属、退役士兵、警校毕业生、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英雄模范、有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或公安办案经验者可放宽至高中(中专)学历。应聘时学历为高中(中专)的,应当在**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;未取得的,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。 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招聘: 1.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,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; 2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 3.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  4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  5.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、酒驾受到处罚的; 6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  7.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 三、报名方法 (一)报名时间、地点 1.报名时间:2023年6月15日上午9:00至6月26 日下午17:30(不含周末)。 2.地点: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203办公室。 (二)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。 (三)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.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 2.本人学历证件原件、复印件; 3.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一寸彩照2张; 4.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; 5.烈士遗属、退役士兵、警校毕业生、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英雄模范、有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或公安办案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 四、招聘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、订立聘用合同等环节和程序。 (一)资格审查 1.对报名人员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; 2.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及工作全过程、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,材料不齐,提供虚假信息、虚假材料或报考人员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,取消入闱、录用资格。 (二)笔试 1.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 2.笔试内容为:办公行文的现场写作; 3.通知入闱笔试人员参加考试后,入闱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 (三)体能测试 1.对考试组织进行体能测试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 2.测试项目:50米跑、1000米跑(男性)、800米跑(女性)、立定跳远;   3.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; 4.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。每项测试满分为100分,体能考试蕞终成绩=短跑成绩*30%+长跑成绩*40%+跳远成绩*30%。 5.按笔试*50%+体能测试*50%成绩排名,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: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(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)。如合格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,**可按1: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,低于1:2时,取消岗位录用计划。 (四)面试 1.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 2.面试总分100分,其中结构化面试总分60分,考察考生综合分析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等能力;自主面谈40分,重点考察人岗匹配度、根据岗位匹配度视情况得分。 (五)体检 1.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体检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 2.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员,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*30%+体能测试成绩*40%+面试成绩*30%,按招聘计划人数1:1的比例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; 3.统一组织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》中部分项目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; 4.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申请复检一次。 (六)政审 1.原则上以考生提供户籍或常住地(居)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,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; 2.公示入闱政审名单后,入闱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政审资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 3.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,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入闱。 (七)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便于接受社会监督,招考确定的蕞终名单将在“赣州蓉江新区公安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,取消聘用资格。 (八)办理聘用手续 1.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聘用人员名单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关系; 2.试用考核合格确定为合格聘用人员; 3.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(协议)关系的,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。 五、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工资待遇 (一)管理 1.招聘人员要服从管理,必须接受岗位分配,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聘用人员,将取消招录资格; 2.招聘人员执行战备值班轮流制,按照执勤备战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; 3.实行等级管理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,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,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、任职、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; 4.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招聘人员,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,直至依法予以辞退。 (二)待遇 1.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聘用人员标准执行; 2.试用期为两个月,试用期内按照实际工资80%发放,试用期合格后将补齐另外20%;    3.在执行任务中受伤、致残或死亡的,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; 4.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,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,不享受其它待遇; 5.离职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的,末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,不享受其它待遇。 六、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:0797-8165136。 赣州蓉江新区禁毒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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